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提问,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定,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合适?招标人的所有项目是否均为5000万元以上?
答:本项目审计金额包含5000万元以上,故采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问:评标办法中审计业绩考核“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入围期内或协议服务期内,承担的项目获得县级及以上审计部门考核优胜(或同类考核文件最高评价)的1个得5分,考核合格(或同类考核文件次高评价)的1个得3分”请问项目考核如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审计部门一般只出具年度单位考核文件。
答:提供审计部门年度考核红头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须上传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电子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 宜昌市西陵区审计局
联系人: 刘震
联系电话: 186729457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涛
联系电话: 0717-6368898
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