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自贸区(宜昌)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2、19、20层改造项目增补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2、19、20层改造项目增补
2、建设地点:宜昌市峡州大道488号
3、项目编号:ZHCG20220102
4、采购内容:对增加部分进行施工。(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50万元。
6、服务期限:4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3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須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信用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获取时间: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17:30时止;
2、获取地点: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三峡创谷6号楼3层)
3、获取形式: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版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时(注:09:00时开始接受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2、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时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未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自贸区(宜昌)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菲
联系电话:0717-6225050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旭
联系电话:0717-6368898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三峡创谷6号楼3层
2022年8月12日